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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制度

实验室的奖惩制度
2019-06-14  

为全面调动实验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,不断地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,全面实现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更好地完成各方面的任务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奖励办法

1、定期检查实验室的日常工作,无事故,管理档案齐全,各项指标有据有查,对工作突出的个人提出表扬。

2、积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,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并获取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,按学院规定予以奖励。

3、按照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办法,利用业余时间,对外单位做相应实验项目的,按学院规定予以奖励。

4、对实验室作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人员,优先提供培训机会并按学院规定予以奖励。

二、惩罚办法

1、对无故旷工、迟到、早退的实验室人员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,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理。

2、有触电、中毒、爆炸、着火、失窃等使人身受到伤害或国家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事件,要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3、实验室记录不全,各项指标不能有根有据可查者,要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4、实验室仪器设备有人为损坏、丢失等情况,要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5、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的,因主观原因造成实验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,要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三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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